北京离婚律师-姚平 13811432784
简介:婚姻家事部负责人、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北京广播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专家律师、杂志《方圆律政》特邀嘉宾、《家和律师说家事》主编、著名婚姻和解专家律师、金牌财富规划师、多个知名机构优秀讲师、《天赋密码•情感危机化解》、《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公益讲座创始人等。

 

  • 姚平律师

    • 帮助过 1695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北京-北京城区-朝阳区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姚平

    2024-11-10 20:16:36

    立即咨询
    房山开庭感悟: 半路夫妻,四个问题要谈透,否则难幸福 二婚夫妻一般来说,各自都有过婚姻,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可能带着前一段婚姻的影响和经验进入新的婚姻,因此在二婚夫妻婚前最好要把以下四个问题谈透: 1、处理好与前任关系 与前任的关系处理需要保持尊重和分寸,避免让前任成为新关系的干扰。 2、孩子的问题 如果双方或一方有孩子,需要考虑如何平衡新家庭与孩子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处理与前任配偶的关系。讨论是否希望再要孩子,以及这将如何影响现有的家庭结构,考虑如何平衡对所有孩子的关注和资源。 3、财务问题 双方可能都有自己的财产和经济状况,讨论并达成共识关于财务问题,包括财产、债务、储蓄和支出,考虑是否需要婚前协议来保护各自的财产。 4、法律问题 确保所有与前一段婚姻相关的法律事宜都已妥善处理,包括离婚手续和抚养权、赡养费、财产分割等。 二婚夫妻相处不易,需要双方相互理解、尊重和支持,才能更好的面对可能出现的挑战。
  • 姚平

    2024-07-22 13:54:15

    立即咨询
    在监狱服刑被起诉了,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案件,维护权益。
  • 姚平

    2023-05-17 21:29:51

    立即咨询
    都说变更抚养权难,这么一个案例,不但通过努力达成了变更抚养权的诉求,还争取到了期间的抚养费,建议大家离婚时要考虑清楚,减少诉累。
  • 姚平

    2024-12-30 09:45:39

    立即咨询
    12月28日第93期《情感危机化解》讲座成功举办,我们将18年积累的和解经验分享给有情感需求的参会伙伴们,讲座带领大家挖掘情绪背后的真实需求,了解ta的性格特征,做好高效沟通、“好好说话”,针对每位客户遇到的问题都给出了个性化解决方案!相爱容易相处难,正确表达爱,才能让家庭关系更和谐、生活更美好!你想不想让家庭更幸福、想不想为自己和家人规划一个稳定、幸福的未来?
  • 姚平

    2024-07-30 17:40:31

    立即咨询
    只有离婚才能找律师?当然不是,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律师帮助委托人达成和好不离婚的心愿,[玫瑰][玫瑰][玫瑰] 用正确的思维方式引导委托人理性思考,打开心结,帮助夫妻和好如初 [烟花][烟花][烟花]
  • 姚平

    2023-05-05 09:12:31

    立即咨询
    🚩很多女性在离婚时,都不知道【夫妻共同财产】是怎么回事。 夫妻共同财产=约定的共有财产+法定的共有财产 1.约定的共有财产,就是两口子之间的夫妻财产约定,夫妻财产协议中怎么写的就是怎么回事。 2.法定的共有财产,主要包括了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类、知识产权的收益类、继承或赠与所得、投资收益、养老保险金等。 财产问题往往是离婚时争议最大的,想要争取财产,首先搞清楚出有哪些。
  • 姚平

    2024-12-20 12:00:25

    立即咨询
    面对一段不适合的婚姻要学会及时止损,法院判如所请,判决离婚且当事人获得孩子抚养权和北京房产,感谢当事人的口碑与赠送的2面荣誉锦旗!
  • 姚平

    2024-10-14 15:29:24

    立即咨询
    继承案件,燕达金色年华健康养护中心+燕达医院调证。
  • 姚平

    2024-07-20 12:50:22

    立即咨询
    上午培训结束就看到了客户送来的锦旗,作为团队的一员,非常荣幸能得到客户的认可!
  • 姚平

    2022-11-25 14:40:04

    立即咨询
    法官听到结婚两个月双方就分居,房产孙女士亦未出实际出资,法官要主持调解时有明显倾向性。但是经过我们据理力争跟法官多番沟通,终于最后取得胜利,房产(可能被拆迁)归我方所有,我方分两期向林XX支付房屋折价款。帮助孙女士维护了她的最大权益,孙女士非常满意特地给我们送上锦旗以表示认可和鼓励。
  • 姚平

    2023-05-19 20:15:07

    立即咨询
    双方都无法达成协议,元甲律师帮助下成功和解,帮助委托人开启新的生活。
  • 姚平

    2024-06-14 16:35:18

    立即咨询
    婚姻是人生中一段至关重要的旅程,在爱与被爱之间,我们该如何实现婚姻的幸福长久呢?如何实现婚姻幸福、家庭和谐、家业长青? 6月14日,一家开展《情感危机化解》讲座的律所+专家老师领衔的调解中心团队+北京广播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律所,独家发布婚姻系列手册!无论你处在人生哪个阶段、遇到哪些问题,我们不仅仅懂法律,还懂你、懂TA,懂行为背后的原因,从而帮你策划多元化解决方案!
  • 姚平

    2024-07-29 09:35:51

    立即咨询
    你的性格适合什么样的妆造?化妆的万能公式是什么?第89期《情感危机化解》讲座,不仅帮你解决亲密关系的情感问题,还有专业造型老师现场示范化妆、服饰搭配教程,让你更加了解自己/他人,学会懂TA的相处模式,还能成为美妆达人,让你遇见更好的自己!
  • 姚平

    2024-12-23 17:23:34

    立即咨询
    父母不应将原夫妻矛盾转嫁到孩子身上,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将孩子作为报仇、牵制对方的工具。
  • 姚平

    2022-11-24 19:00:21

    立即咨询
    🚩婚姻的难点 人有三大需求,分别是:物质,爱情,精神。 物质是柴米油盐,遵循现实原则。 爱情是风花雪月,遵循浪漫原则。 精神是诗词歌赋,遵循理想原则。 这是三个完全不同的东西。 婚姻的困难在于,如何在同一个异性身上体现出这三样东西。
  • 姚平

    2022-12-01 16:11:20

    立即咨询
    父母在世的时候委托人一直照顾并同住,父母去世后其他兄弟姐妹却不认可其付出,并要求平均分割父母留下的所有财产,这样的情况下委托我们元甲婚姻家事团队,成功帮助委托人争取到五分之三的份额。
  • 姚平

    2024-02-06 11:35:16

    立即咨询
    婚姻 婚姻,找对了人,陪你一起荡秋千,一生浪漫;找错了人,陪你华山论剑,奉陪到底,遇到对的人是爱情,遇到错的人是渡劫。北京市元甲律所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 姚平

    2022-12-08 19:52:31

    立即咨询
    从来不跌倒不算光彩,每次跌倒后能再站起来,才是最大的荣耀。
  • 姚平

    2022-11-21 14:45:24

    立即咨询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姚平

    2024-02-07 15:16:30

    立即咨询
    红包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